异地入党和转正问题,如何解决?
本人2018年7月毕业后在户籍地社区申请入党,2019年7月被列为积极分子,但因公务员考试录取,2019年10月份入职,但户籍地社区组织关系没有转接,导致人在外地工作,但2019年12月份被确定为预备党员,2020年12月份转正皆在户籍地社区,如今工作地组织部认定本人单元存在异地入党问题不予承认接收,但户籍地社区认为党员发展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请问此种情况如何解决?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你2019年10月应当将积极分子档案和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在工作单位入党,在户籍地入党确实属于异地入党。另外,你2019年7月确定为积极分子,2019年12月就发展为预备党员,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的要求。
你2019年10月应当将积极分子档案和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在工作单位入党,在户籍地入党确实属于异地入党。另外,你2019年7月确定为积极分子,2019年12月就发展为预备党员,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