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3-08-22 15:03
单位说不给转正是理由是什么?仅仅是因为离职未免牵强。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8-22 10:57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上级党委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审批意见,须有充分理由,否则可逐级申诉。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8-22 10:54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上级党委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审批意见,须有充分理由,否则可逐级申诉。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21 20:06
根据你的描述,党委不应以党员离职拒绝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请示,虽然离职了,但是党员组织关系依然在该单位党组织。为党组织管理好、培养好、发展好党员,是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组织的职责,而且党委审批的是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对该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不应因为该名党员的离职拒绝办理转正审批手续。
这边建议你拨打当地12371党员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或者向该单位上级党委反映情况。转正以后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21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