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较长时间段不能“补员”的情况下,建议设一名副书记,支部工作的问题好有个商量,同时也符合党风廉政的互相监督。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7-19 10:23
党员人数不足7人,建议咨询上级党委撤销支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7-18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