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党员档案弄丢了,如何解决?...

党员档案弄丢了,如何解决?

本人大学时入的党,在原单位工作十年,交了十年党费,现在换单位了,要转党员组织关系,被原单位告知我的党员档案丢失了,本人清楚记得当年手持一份人事档案、一份党员档案入职,请问如何解决此问题?

12371网友fne45b

lv 1

发布时间:2023-05-19 15:25

浏览3390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查一查党员档案是否在人事档案里面了。
大学毕业时大多是预备党员,人事档案、党员档案要分别密封转接,待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当将党员档案归入人事档案,还要查找人事档案,防止遗漏。
如果人事档案没有入党材料,则应由原单位党组织负责调查并补办入党志愿书,之后,转移你的党员组织关系。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3-05-21 18:1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问题有点复杂,建议让原单位好好查找。如果实在找不到,则再走档案丢失、补办档案等相关流程,这些流程很复杂,得做好心理准备。启动后面的流程之前,建议请原单位认真查找,之前指导党员办理过,就在办理的时候又找到档案了,因为党员档案、人事档案,都是极其重要的材料,一般不会被弄丢的,多被放错地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缺失或党员档案遗失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其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党员身份,或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乡镇(街道)等党(工)委要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可不进行编号)“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由乡镇(街道)等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确因年代久远,所在党组织发生变化、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离世或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无法查找等情况,对长期为党工作、一贯表现较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相关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认党员身份后,按有关程序补办《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不断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20 06:5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谁弄丢了找谁,相关问题可以找上级党委反馈解决。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19 16:3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补办入党志愿书,但手续比较繁,要查原始资料。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5-19 16:2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