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组织关系转出前3个月不变更身份状态了吗?
我是大学生,目前是发展对象,今年暑假就毕业了,然后组织跟我说毕业季党员都不能参与推优,请问有这个规定吗?有的话是在哪个文件里呢?
网友的回答
不太明白你的问题
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https://news.12371.cn/2014/06/10/ARTI1402408565380843.shtml)第十九条规定: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你将于6月30日毕业离校,那么在3月30日前,即使之前已经是党员发展对象了,如果不能在当日前接收为预备党员,那么不能继续接收为预备党员了。
你现在的情况,只有毕业后携带所有的入党材料,到工作或居住地的党组织,继续接受党组织的培养(需要说明的是,将退回到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因为发展对象牵涉到党员年度发展计划,需要在新的党支部继续接收考察,重新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https://news.12371.cn/2014/06/10/ARTI1402408565380843.shtml)第十九条规定: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你将于6月30日毕业离校,那么在3月30日前,即使之前已经是党员发展对象了,如果不能在当日前接收为预备党员,那么不能继续接收为预备党员了。
你现在的情况,只有毕业后携带所有的入党材料,到工作或居住地的党组织,继续接受党组织的培养(需要说明的是,将退回到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因为发展对象牵涉到党员年度发展计划,需要在新的党支部继续接收考察,重新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