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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里规定了竞争上岗是产生人选的方式之一,而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又出现了竞聘上岗的选拔任用方式。请问竞争上岗和竞聘上岗在概念和程序上有何分别?
网友的回答
竞争上岗和竞聘上岗在概念和程序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概念上看:
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它强调在单位或系统内部,一部分人竞争一个工作岗位,以实力说话,只要符合竞聘条件,都可以报名参与角逐,都可能得到提拔使用。竞争上岗的特点是公平性、公开性,体现在人人都可以竞聘,选拔标准、程序公开。
竞聘上岗:更多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产物,是部分企业干部选拔的方式之一。它指的是对实行考任制的各级经营管理岗位的一种优秀人员选拔技术。如果它用于内部招聘,即为内部竞聘上岗。在竞聘上岗中,员工可以平等参与岗位竞聘,由企业组织考官进行评审,经过一系列测试,以德、才、能、识、体的全面衡量选拔员工。
在从程序上看:
竞争上岗:通常包括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等步骤。
竞聘上岗:在国有企业中,一般操作流程包括企业内部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和列出所有竞聘岗位,公布每个岗位的任用条件和标准,动员大家竞聘,确定竞聘人选名单;设计“竞聘上岗”的内容和流程,并组织实施;公布竞聘结果,根据结果任用人员。
从概念上看:
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它强调在单位或系统内部,一部分人竞争一个工作岗位,以实力说话,只要符合竞聘条件,都可以报名参与角逐,都可能得到提拔使用。竞争上岗的特点是公平性、公开性,体现在人人都可以竞聘,选拔标准、程序公开。
竞聘上岗:更多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产物,是部分企业干部选拔的方式之一。它指的是对实行考任制的各级经营管理岗位的一种优秀人员选拔技术。如果它用于内部招聘,即为内部竞聘上岗。在竞聘上岗中,员工可以平等参与岗位竞聘,由企业组织考官进行评审,经过一系列测试,以德、才、能、识、体的全面衡量选拔员工。
在从程序上看:
竞争上岗:通常包括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等步骤。
竞聘上岗:在国有企业中,一般操作流程包括企业内部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和列出所有竞聘岗位,公布每个岗位的任用条件和标准,动员大家竞聘,确定竞聘人选名单;设计“竞聘上岗”的内容和流程,并组织实施;公布竞聘结果,根据结果任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