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内任职回避问题
在同一国企内,A和B是夫妻关系,A为综合部副职,主管人事,B是工程部正职,分管领导不同。现拟提B为总经理助理,请问国企内总经理助理属于什么级别的职务?是否涉及到任职回避的问题?
网友的回答
根据《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第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根据题目,若都是领导职务,可能涉及任职回避,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第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根据题目,若都是领导职务,可能涉及任职回避,建议咨询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