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会议电话征求的意见,能否算参会人员,意见是否有效?
党委会会议电话征求的意见,能否算参会人员,意见是否有效?
网友的回答
参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未到会一律视作缺席。
第三十四条 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但是,如果为了确保参会人数符合规定,如不涉及现场无记名投票表决且不涉密,可以线上参会。
第三十四条 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但是,如果为了确保参会人数符合规定,如不涉及现场无记名投票表决且不涉密,可以线上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