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地方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党纪处分,依照有关规定须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如何处理?
给予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地方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党纪处分,依照《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须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在报请同级党委审议前,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应当于3日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与上级纪委沟通;上级纪委应当基于该书面情况报告载明的违纪事实和处分意见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上级纪委受理该案件后,应当认真审核,不受此前已反馈处理意见的限制。
参考来源:
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修订本),2021年11月第1版,2024年4月第19次印刷。
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2023年4月第1版,2024年3月第6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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