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考察期间发生酒驾行为,怎么处理?
成为新发展预备党员期间发生酒驾行为,怎么处理?暂停发展还是有其他处罚决定?适用哪些条款进行惩处?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罚款金额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一般而言,情节较轻的饮酒驾驶应当延长其预备期;醉酒驾驶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具体建议结合情节轻重咨询上级组织部门研究决定对其的处理办法。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罚款金额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一般而言,情节较轻的饮酒驾驶应当延长其预备期;醉酒驾驶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具体建议结合情节轻重咨询上级组织部门研究决定对其的处理办法。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建议根据情节影响程度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综合考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建议根据情节影响程度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