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时不符合“双过半”...

预备党员转正时不符合“双过半”标准,怎么办?

请问“双过半”原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3年入党转正会议时不符合“双过半”原则,即当时居委的部分党员由于外出务工/学习等原因请假,导致参会人数未达居委党员人数的一半。

期间一直有缴纳党费,现今我考到事业单位,政审时县组织部对未达“双过半”原则提出异议后,我联系居委开具情况说明,同时居委重新召开会议,经唱票超过一半人员同意我的转正身份,提交相关说明和会议记录后,组织部仍表示无法认定我的党员身份。

现有2个疑问,1、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中无“双过半”要求,最新一次修改为2014年6月,方有该原则出现。据此是否可以认为14年6月前的转正未达“双过半”是可以的?

2、是否有弥补措施,可以认定我的党员身份?

12371网友f5at2k

lv 2

发布时间:2023-10-3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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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990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在接收预备环节阶段规定: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1.来参加选举的人数,占享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以上。如果是开会,就是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这是第一个过半。2.同意的票数,占来参加选举的人数的一半以上。这就是第二个过半。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1-0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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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的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就有明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据此,你的问题,可能的解决办法,说明当时有多少因外出务工/学习而属于不计算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里面,从而减少基数,其次是,应到会的而没来的是否有书面意见赞同你转正,有的话也是算到赞成票的。如果解决不了,只能写材料向转正时的县级、省级党委组织部门申诉,反映问题。注意没有谅解一说。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11-0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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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在接收预备环节阶段规定: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转正环节《细则》未作明确表述,是考虑到与前一环节适用条件相当,不再重复说明。
综合来看,《细则》在文字上确有不严谨之处,但在实际执行中并无疑义。我处新近发现的类似问题,都是一样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李鸿运

lv 1

发布于:2023-11-0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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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而双过半原则,是基于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少数服从多数。
任何情况下,党内会议实到会人数不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会议无效。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3-11-0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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