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人员中的党员是否适合单独编入学生党支部中?
大学学院中的行政管理人员有足够数量的党员(5人以上)可以组成一个支部,学校党委要求将职工党员单独编入各个学生党支部中(各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人数均在10人以上),这样的做法是否利于党组织管理?有无组织依据?
鄂汉子
lv 2
发布时间:2024-01-05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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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 高校院(系)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可以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者学生社区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注重在本专科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将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请参考。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4-01-08 10:14
这样做是可以的,利于党组织管理。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4-01-08 09:16
学校的考虑是合理的,学生党支部因升学、毕业等原因容易造成空壳。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1-08 08:34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精神,你所述的学校党委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1-08 08:23
可以单独编入学生党支部中,担任支部委员职务。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4-01-07 16:58
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决定。如果从党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角度来看,将行政管理人员中的党员单独编入学生党支部中,可以更好地统一管理、监督和指导这些党员的活动,加强他们与学生党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提高他们的组织归属感和党性意识。这样做也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首先,必须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和相关规定,不能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原则。其次,需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他们的权利和利益。最后,需要考虑实际工作的需要,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管理效率。具体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1-07 09:35
根据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的规定,如果大学学院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一个部门可以单独组建党组织。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1-06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