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时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个人的)是党员发展的必要材料吗?
2017年党员发展的时候,有没有要求积极分子个人档案里必须有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呀?
支部有一个2017年的积极分子,2021年就离开了,现在要当年她的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但我当时还没来,不知道这个材料是不是当时必须要有的,还是后面新增的,问问大家这个材料当时就要求必须有吗?
支部有一个2017年的积极分子,2021年就离开了,现在要当年她的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但我当时还没来,不知道这个材料是不是当时必须要有的,还是后面新增的,问问大家这个材料当时就要求必须有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是党员发展程序中的必要材料,支部委员会确定其为积极分子后,必须向上级党委备案,但这是党组织留存的资料,不存入党员档案。
实际工作中,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一般就不再查阅原来党组织留存的资料了,而应当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为准,新单位索取备案表是不应该的。
备案表是《细则》颁布后就实施的,虽然各地样式不一,但性质相同,不是后增的。
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是党员发展程序中的必要材料,支部委员会确定其为积极分子后,必须向上级党委备案,但这是党组织留存的资料,不存入党员档案。
实际工作中,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一般就不再查阅原来党组织留存的资料了,而应当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为准,新单位索取备案表是不应该的。
备案表是《细则》颁布后就实施的,虽然各地样式不一,但性质相同,不是后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