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发展对象可以接续培养吗?...

发展对象可以接续培养吗?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在未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人事关系发生变动,发展对象身份可以随人迁至新的工作地党组织继续培养吗?

12371网友9d7ml8

lv 1

发布时间:2023-10-2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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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不能,因为新单位没有他的发展计划,也不能保证多长时间后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
所以应该退回来积极分子,在新党组织继续接收培养。
待新党组织认为条件成熟,且有党员发展计划的情况下,再重新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3-10-2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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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但在实践中因涉及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当年是否有发展计划数等因素,往往不会在短期内发展。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2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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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到新工作单位,重新指定入党介绍人,继续培养教育考察。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0-2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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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到新的工作地党组织进行接续培养。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10-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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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认为发展对象身份是不能的,应当按照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接续培养。

马星慧

lv 8

发布于:2023-10-2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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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是可以继续培养的。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3-10-2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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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培养。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0-2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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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身份可以随人迁至新的工作地党组织,新的党组织接收后可以进行继续培养;但是原单位党组织要转接相关的材料及证明。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2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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