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盖章的具体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盖章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您好,我在办理省外组织关系转移时,转出方区委开的介绍信公章为:xx区委组织部,下方有一行小字,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专用章。拿到此介绍信后,到接收方区委不认可,不予接收,说是需要区委组织部大章,不能下方有任何小字。
  退回重新办理时,转出方区委说一直都是使用的带小字的公章,没有办法给我出具大公章的介绍信。
  目前陷入两难境地,请问目前组织关系转接的章程制度中,有这个公章必须不带小字的要求吗?

12371网友w3ijbb

lv 1

发布时间:2023-07-1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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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这种情况遇到过,以前有些党组织的确有政审专用章。理论上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政审材料就是党支部章和党委章。

12371网友tg7pm6

lv 4

发布于:2023-07-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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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盖党务专用章,党组织转移介绍信有专门的格式。根据有关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才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7-1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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