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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调动到新单位后,是否可以接续培养?

  本人以前在外省工作,于2021年6月参加了当地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并结业,其他相关程序及资料都有存档,但未成为预备党员,后因个人原因2022年下半年辞职,2023年3月来新单位工作,请问我能否在新单位继续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12371网友spkcc5

lv 1

发布时间:2023-03-2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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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如果相关工作未中断,且有关材料能及时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则可由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接续做好相关发展工作。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3-3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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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继续有效,发展对象肯定是作废了。到新单位需要重新再来一遍,前提是要有发展名额。

12371网友tg7pm6

lv 4

发布于:2023-03-2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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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3-03-2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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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培养资料新的单位接收后,组织需要对其本人进行考察,接续培养,符合条件,可以发展。

咔嚓

lv 4

发布于:2023-03-2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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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是指在短期内(年内)能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若没有被接收,即可继续作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但培养过程不能间断。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03-2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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