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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党委,上级只任了书记、副书记,党委决策程序怎么履行?

  新成立党委,上级党委只任了书记、副书记,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前,有一段时间空白期。这个空白期间,涉及党委决策事项,比如党组织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等,应如何履行决策程序?有什么制度依据?

水木清扬

lv 1

发布时间:2023-02-2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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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好问题。捋一下逻辑
首先,党委委员至少5个人吧,那么只有2个委员(书记,副书记),就没办法召开党委会
没办法召开党委会,也就是说党委还不能履行决策职责
那就这段时间暂停履行之前的决策程序,待有条件召开党委会后正常进行

13718169688

lv 8

发布于:2023-02-23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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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相关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国企党委(党组)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以集体讨论为形式,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作出决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2-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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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党委决策事项,应该由班子研究决定。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2-2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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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解决方法由2两种。第一,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收集相关议题,召开委员扩大会议研究,可吸收中层干部参加,最后形成会议决议。第二,在党委班子未配置齐全情况下,暂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机关老党

lv 6

发布于:2023-02-2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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