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上级要求我们支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了一下,参加人员要求是: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党组(党委)成员。
我们单位是事业单位,副县级,按规定成立的是支部,主任是书记,2个副主任是非党员,支部班子成员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一致。按常规支部只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程序会前会征求全体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然后召开支委会,委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班子,起到了监督作用,而单位领导班子两人是非党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否合规?
我们单位是事业单位,副县级,按规定成立的是支部,主任是书记,2个副主任是非党员,支部班子成员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一致。按常规支部只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程序会前会征求全体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然后召开支委会,委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班子,起到了监督作用,而单位领导班子两人是非党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