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章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在任期内可由上级党组织调动过或指派。其他支委委员如遇已批准退休或其他各种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需要安排他们退出支部班子的,一般由支委会提出意见,报经上级党委批准,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程序补选出缺的委员。
彩云之南
lv 3
发布于:2022-07-07 14:29
党支部委员调整请示
区直党委:
因人事变动,我机关党支部需作相应调整。经20xx年XX月XX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选举:
支部书记:
副书记:
委员:特此呈请。
机关党支部
X年XX月XX日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7-07 12:02
支部委员是经选举产生,届中一般不作调整,除非是调离、违纪等原因出现空缺,需要补选。随意调整失去选举的严肃性,也不符合规定。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7-0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