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遗失后怎么办?
本人2006年从部队退伍,待安置工作。组织关系转至入伍地后自谋职业。组织关系在党办遗失,请问我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本人要妥善保存和携带,并及时转交给所转人的党组织。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有关党组织,遗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开具介绍信的单位党组织对其丢失情况进行核实后,可重新补开。但对遗失或不按时转交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党组织关系的处理方法:
1、本人提出补办档案申请。
2、入党介绍人证明。
3、党支部证明。
4、基层党委(工委)证明;
5、党员所在党委(工委)要形成确认党员身份的请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批。
6、党员所在党委(工委)组织党员本人补填封面印有“补”字的《入党志愿书》。
7、补填旧版《入党志愿书》。
党组织关系的处理方法:
1、本人提出补办档案申请。
2、入党介绍人证明。
3、党支部证明。
4、基层党委(工委)证明;
5、党员所在党委(工委)要形成确认党员身份的请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批。
6、党员所在党委(工委)组织党员本人补填封面印有“补”字的《入党志愿书》。
7、补填旧版《入党志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