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中明确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5-25 20:35
7名以下正式党员的支部设书记一名,必要时设副书记1名。支部应当将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准。在非成立和换届期间,有必要时上级党委可以指定支部责任人。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5-25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