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党员再就业党员组织关系问题
1.退休党员再就业是否需要转党员组织关系?(退休之前的单位是公办学校,再就业是民办学校)
2.如果可以转过去,但做了几年老了干不动或者辞职的话,党员组织关系是留在民办学校还是转回公办学校?
2.如果可以转过去,但做了几年老了干不动或者辞职的话,党员组织关系是留在民办学校还是转回公办学校?
网友的回答
根据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管理规定,党员退休后组织关系处理内容如下:
1.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2.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3.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
4.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1.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2.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3.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
4.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又及,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鉴于再就业期限存在不确定性,个人建议,如果原单位与再就业单位在同一地,参加组织活动便利,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如再就业单位在异地,且该同志在再就业单位在6个月以上,组织关系应转出,离职回到长期居住地再转回原单位或长期居住地社区党组织。
2.鉴于再就业期限存在不确定性,个人建议,如果原单位与再就业单位在同一地,参加组织活动便利,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如再就业单位在异地,且该同志在再就业单位在6个月以上,组织关系应转出,离职回到长期居住地再转回原单位或长期居住地社区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