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委员忘记收缴党费,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发展后10个月未交纳党费,期间党员问过组织委员,组织委员说还没有测算下来,等测算完成告诉他,结果组织委员知道交纳金额后没有通知当事人,直到今年3月。该党员长达10个月未交纳党费,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网友的回答
1.该同志应每月交党费,一是交纳金额或2元,或者按同类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大致相当的金额;二是应该持续每月询问交纳党费金额。依据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2.该党支部应对该同志及该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依据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
3.该党支部应挑选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能够坚持原则并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还要安排时间对党费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该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复杂的,教训是深刻的,希望引以为戒。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2.该党支部应对该同志及该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依据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
3.该党支部应挑选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能够坚持原则并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还要安排时间对党费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该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复杂的,教训是深刻的,希望引以为戒。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