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三重一大的说法吗?
一、原来在国家层面正式成文的,似乎只有201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提出了“三重一大”;
二、在2015年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指出: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三、但在2019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指出: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三)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四)重大改革事项;
(五)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六)重大项目安排;
(七)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由此看来,2019年的《条例》,把“重大决策”这一条进行了细化。
那么“三重一大”这个提法,放到现在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