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预备党员异地转正嫌疑,怎么补救?
我2009年因专科毕业时是预备党员,后因为专升本考试成绩未出来。我在家乡找了临时工作,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该公司,后因专升本成绩出来,考上了,去新学校报道老师也没通知我要转党组织关系,也不知道要转,后在预备期满在公司转,我在大学寒暑假和节假日都在公司帮忙工作,也参加了组织活动。我这种情况属于异地预备党员转正吗?是的话怎么补救?
关键我后面也参加三支一扶考试,也考上单位,政审也没说有问题。现在我偶尔知道我这个可能不规范,但是不知道怎么补救,还有人说这属于2014年以前的问题,不好解决,用2014年出的规定就是认定程序不合规范。怎么办?
关键我后面也参加三支一扶考试,也考上单位,政审也没说有问题。现在我偶尔知道我这个可能不规范,但是不知道怎么补救,还有人说这属于2014年以前的问题,不好解决,用2014年出的规定就是认定程序不合规范。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具体时间没写明白,没法帮助判断。但首先这个问题是党员个人造成的。预备期在公司转要看具体时间和工作学习状态。
党内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党内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