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改建党委期间如何开展“三重一大”决策?
某国有企业因业务规模扩大、党员人数增加等原因,申请由党总支改建为党委,上级党委业已批复同意。因疫情防控、班子调整,“两委”委员尚未选举产生,且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尚未确定(期间上级党委向该组织指派了1名党委副书记)。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暂由其党总支书记召开支委会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述党委副书记列席。
不知该处理方式妥否,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求赐教。
网友的回答
个人认为,规范的做法是以企业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打一份《关于成立xx党委筹备组的请示》,以原党总支委员作为筹备组成员,负责企业党委选举的筹备和期间“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工作,上级党委批复后,原企业党总支以筹备组名义履行职责。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党内没有明确规定,上级企业党委在操作过程中,往往准备不足,没有考虑到组织改建期间的日常管理问题,如在党委尚未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领导班子前,即委任党委副书记,在法理上有违党章有关“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规定的。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党内没有明确规定,上级企业党委在操作过程中,往往准备不足,没有考虑到组织改建期间的日常管理问题,如在党委尚未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领导班子前,即委任党委副书记,在法理上有违党章有关“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