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介绍人应当是政治思想好,熟悉学的基本知识,党性较强,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对发展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比较了解,并能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受留澡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作其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担任其入党介绍人。如果没有极其特殊情况,是不可以的。
晋陶小子
lv 3
发布于:2019-04-09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