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是否存在联合发展党员情况?...

是否存在联合发展党员情况?

  是否存在两个党支部/党组织(异地,跨省)联合发展一名党员的说法?可以这样执行吗?需要到什么层次才可以执行?
  大致情况如下:该单位所在地为A省某市,设有党支部,但关系隶属B省某市,B省某市某党委发展党员名额较缺,以党委(无审批权,上级党组织有审批权)为单位,平均7-8年1个支部才有可能发展1名党员(含转正程序完毕),现某有审批权党委提出“共同发展”党员一事,是否有可行性?请各位同志帮忙提出建议意见,感谢!

JYoun_

lv 3

发布时间:2023-01-31 10:30

浏览1358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联合党支部可以发展党员。联合党支部是指由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若干临近单位的党员所组成的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不能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战斗单位,可与临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要积极物色、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并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2-05 15:2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你这样的是违规的。该党员身份不被承认。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3-02-03 13:3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首先回复你:不可能

然后关于你说的情况提点建议:把这个人放到A省发展,成为正式党员后再转回B省。注意:组织关系隶属和工作隶属不是必须绝对对应的。

13718169688

lv 8

发布于:2023-02-02 10:5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