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部宣读上级党委批复之前,都没有正式党员身份(批复是同意按期转正,但没这个文就不行)。“党务问答”历史有过同问,有很优秀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可以就近加入别的支部跟班学习(组织关系仍在二级党委),比如街道党支部等。
同问:支部已呈文给上级党委,而上级党委未批复之前,这些转正党员是否有表决权?
还是要找找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原支部党员,做证明材料;现上一级党委,有没有给解决办法?
如上级党委未指定临时负责人,则本级党支部汇报上级党组织,请示进行换届选举。
一事一议,应该采用所在单位纪检的认定为主
建议:和支部书记做个检讨,由书记口头教育、采取谈心谈活记录或党员大会批评。如检讨深刻,由党员大会投票同意是否按期转正。
按照本单位《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党委会(支委会)必须列入会议议程;主题党日是活动类可不学习,会议类的应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