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8条。
来自:  可爱的蔚蓝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qxjbn  2023-09-20 08:46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19条,“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但是实际上很多学校在每年5、6月份都会发展一批党员。至于转接时间,牵涉学校放假2个月(公认的事实),9月纸质档案到了审核确认后,才会发起系统转接事宜。
来自:  可爱的蔚蓝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og8fb  2023-09-19 17:54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5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该转移组织关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按照规定应该是转接的。鉴于你单位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建议是跟原组织关系所在地解释等待一段时间,同时跟新单位耐心再做沟通。
来自:  可爱的蔚蓝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7vldt  2023-09-19 17:42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5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来自:  可爱的蔚蓝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7vldt  2023-09-1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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