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 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组织分为三级: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党组是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领导机构,但不是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所以党组是党组织,但不是一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