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联系原单位支部书记,说明情况,重新转接党组织,补交党费就行。
来自:  渠小漫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z4gh2  2022-03-18 11:57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结论:还能转正,提前跟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告知其档案所在地,提前提取党员档案,并在转正日期前一周内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
来自:  渠小漫1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qlvf9  2022-03-18 17:28
不符合要求,因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应该跟党组织说明情况,重新履行转正手续。
来自:  渠小漫1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k0xf6  2022-03-18 17:37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应该在3个月之内审批,超过2个月不算超期,
  具体怎么办应该根据《细则》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来自:  渠小漫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0a1x4  2022-03-17 19:44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强调了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里面详细说明了关于发展对象阶段的整个流程,其中根据《细则》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结论:发展对象不能提前培训,发展对象前的“发展对象培训”是不合理的。原因: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后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才能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所以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的培训不合理,也不能称为发展对象培训。

来自:  渠小漫1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m4fzg  2022-03-18 17:48
一般是在转正前一周之内提出。
转正手续参考《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来自:  渠小漫2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iidgr  2021-12-17 18:4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结论:档案在转正后资料检查完备后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本人人事档案放在一起,不会直接返回给本人。
来自:  渠小漫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7fc3u  2022-03-14 11:37
  对于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被判刑的,党组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不加分析,不看本人的现实表现,一概以本人家庭有问题为由拒绝吸收其入党;也不能未经认真考察了解,轻率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对这些同志,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考验、一贯表现较好,并且能正确认识被判刑的直系亲属所犯的错误,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吸收其入党;如果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是属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结论:较长时间的党组织考验,同时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入党条件的,可以吸收其入党。
来自:  渠小漫11个回答提问者:  弥途行者  2022-03-1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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