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产生以上问题,还是在于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这个职务理解有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本质上只是专职党务干部,形象的说,不属于机关党委“班子成员”,走的是行政任命,而不是选举产生。所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既不适用选任制干部的政策,也没有任期。
以上回答比较全面。机关党委办公室是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在具体分工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组的一些支撑工作,比如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意识形态专题会、党风廉政工作会,等等。
机关党委跟直属机关党委不是一个概念,直属机关党委和其书记、副书记、委员都是选举产生。机关党委是一个专责机构,不是一个组织,其专职副书记应该走任命程序,但任命前需要经机关工委审批。
机关党委负责的是机关党建工作。涉及到直属单位和本系统的党建工作,不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范围。
行政职务。因为“三定方案”上,机关党委是一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只是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起了这么个名字。机关党委跟直属机关党委本质上不是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