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还想再问问安徽省出台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第七条  给予县(市、区)直驻在部门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和内部审理,与驻在部门党组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移送县(市、区)直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必要时县级纪委可以指导审理或者派员参与审理,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由党组讨论决定”。在出台细则后原教育局直机关纪委就不再对局下属的中心校总支所辖党员的违纪问题进行审查,由于下辖总支过多,派驻纪检组不能完全及时处理了反映的问题,就这种情况不知道是否有解决的办法。
来自:  12371网友x35j1l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35j1l  2021-01-2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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