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谢谢您的回复。我想再问一下如果我的企业是2019年7月25日批的营业执照,8月6日就申请注销了,因为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做税务登记未开通银行帐户所以可以简易注销,公示了45天后就注销完成了,年底填报的时候网站上可查询到的已是注销,那么我在填报的时候按规定是应该报告还是不报告呢,如果是要报但我没报,应该算漏报还是瞒报呢?
来自:  151093633162个回答提问者:  15109363316  2020-12-21 15:26
我看到填的表下方打的是中组部,那么最终解释权应该是中组部吧,不应该是凭哪个部门个人认为这一条是怎么理解的就认定是什么样的情况,知道这一条的最终解释也有助于以后每年填表避免发生错误。再次谢谢您的回复。
来自:  151093633165个回答提问者:  15109363316  2020-12-21 15:12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也认为这一条的意思是已注销的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就不用报告了,因为未做投资也未开展经营活动而且也已注销,但是我们这里的组织部认为不报告就是瞒报,而且情节严重要给戒免谈话的处分,所以我非常想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误了。
来自:  151093633165个回答提问者:  15109363316  2020-12-21 15:12
谢谢您的回答。
来自:  151093633165个回答提问者:  15109363316  2020-12-2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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