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3名以上正式党员成立党支部,找你们教育工委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流程
来自:  知名高级保安队长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ecwcq  2022-08-12 14:44
  不合规,党内职务调整(分工调整)属于党组织重大事项,根据《党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规定:
  1.在任何情况下支部书记都无权对支委党内职务及分工进行调整。
  2.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党的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任期内,无重大、特殊原因各委员、支委党内职务或分工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理由要充分),应严格按照(1)充分谈话沟通确认(应有拟调整人员的签字确认)——(2)召开党委会、支委会研究并提名(应有详细记录)——(3)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应有相关文件)——(4)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应有详细记录)——(5)上报调整选举结果(应有相关文件)——(6)上级党组织备案批复(应有相关文件)的组织程序开展。
  3.未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没有沟通确认、未召开支部会议研究、未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擅自调整党内职务(分工)的,属于典型的无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涉嫌重大违规,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对支部书记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至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同时,应按照《问责条例》对“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追责。
来自:  知名高级保安队长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ztfnq  2022-08-1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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