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首先应确认一点,派驻以监督为主,不应参与所驻单位的管理!即,单位班子涉及用人、用钱或其他三重一大内容时,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班子会,应发挥的是监督作用,而非管理作用!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其实,就是列席!这样,才明确了监督、被监督的关系!同时防止派驻权力过大!
组织关系和行政关系都纳入纪检监察部门为宜!明确解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建议,派驻干部组织关系,以普通党员身份放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党组织内,同时任命为所驻单位的席位制副书记,不占班子职数,不接转组织关系,不参加换届选举!
来自:  12371网友qu0w7u3个回答提问者:  胡小厨pqepm  2019-11-2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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