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党委批准其入党后,预备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按照上述要求,无需就“指定入党介绍人”这一环节召开会议履行决议程序。可以在确定发展对象时一并确认。
按照上述要求,无需就“指定入党介绍人”这一环节召开会议履行决议程序。可以在确定发展对象时一并确认。
我认为,提前一个月提出转正申请没有问题,但支部讨论转正事宜的时间,应在预备期满之后。
可以按照出生日期、单位或岗位等其他信息进行排序,特殊情况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
《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设置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的,可以根据需要对党小组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
参考上述规定,个人建议,党小组的变化情况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
上述规定并未要求进行公示。
上述规定并未要求进行公示。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
个人认为,这是频次要求(即每月一次),并非严格限定“单日完成”;若活动因交通、场地、教学安排等确实需要连续开展两天的,可视为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个人认为,这是频次要求(即每月一次),并非严格限定“单日完成”;若活动因交通、场地、教学安排等确实需要连续开展两天的,可视为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