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先进行支部换届,之后总支再开展换届工作。
1.团员被团组织推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后,建议履行党员推荐程序,然后提交支委会会议讨论确定,再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2.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及时出具备案意见并通知支部,批复文件加盖党委印章。
3.培养联系人离职,应该由支委会(党员大会)开会研究决定更换新的培养联系人。
2.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及时出具备案意见并通知支部,批复文件加盖党委印章。
3.培养联系人离职,应该由支委会(党员大会)开会研究决定更换新的培养联系人。
党委决议写的“按期转正”,那么转正日期应该是2023年12月19日。
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等。
设立支委会后,支部原书记职务自然免去,可作为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
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入党时间,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
1. 党支部上报。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
2. 上级党委审查。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
3. 上级党委出具备案意见。上级党委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出具备案意见并通知党支部。
4. 做好备案后的相关工作。
2. 上级党委审查。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
3. 上级党委出具备案意见。上级党委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出具备案意见并通知党支部。
4. 做好备案后的相关工作。
支委会任期是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间起算,前提是上级党委已经同意选举结果并批复。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党总支可以参照以上规定,一般设置1名副书记。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党总支可以参照以上规定,一般设置1名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