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五条 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六条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支部的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第五条 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六条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支部的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派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2.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
3.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签名后呈交党支部。
1.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2.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
3.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签名后呈交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需转入工作科室所在的联合支部,由联合支部对其继续培养考察。
1.1月主题党日
2.常规学习
3.缴存党费
4.2019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公示
5.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
6.节前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
7.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考核结果的运用
2.常规学习
3.缴存党费
4.2019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公示
5.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
6.节前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
7.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考核结果的运用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如超过三个月上报党委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如超过六个月上报党委的,要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预备期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