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时间为当天(1天内)组织前要召开支委会,确定主题及内容(活动方案)
时间为当天(1天内)组织前要召开支委会,确定主题及内容(活动方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必须在2022年11月9日以后召开会议讨论转正问题,应当及时,没有特殊事情,尽快召开会议转正,建议别超过1个月。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必须在2022年11月9日以后召开会议讨论转正问题,应当及时,没有特殊事情,尽快召开会议转正,建议别超过1个月。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属于提前转正。
其次,如果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澄清,建议出具相关的情况说明。
其次,如果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澄清,建议出具相关的情况说明。
在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虽没有明确规定,为保证能够充分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但是如果学校有相应的规定的话可以参考学校的规定。但在实践工作中,为了充分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动机表现,递交申请时入党申请书到确定积极分子应在半年以上。这条规定在党建工作丛书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有。
不可以在原单位转正,应在新单位转正,新单位应当对你进行考察。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这不是延期,只是推迟。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你正常转正前一周递交转正申请书即可,组织会对你进行研判考察。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这不是延期,只是推迟。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你正常转正前一周递交转正申请书即可,组织会对你进行研判考察。
1.划分的预备党员与现党组织进行交接,重新确定联系人,继续考察培养,由现党支部负责转正事宜。
2.名字变了不影响,如实填写。
2.名字变了不影响,如实填写。
1.党员档案是与人事档案共同存放的。
2.入党过程的材料没有规定都要存入党员档案,每个地方要求不一样,一般情况《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自传是肯定在档案里,这些材料足以证明你的入党过程了。
3.正常情况下,你的党员信息和电子档案如果上传到了全国党员库,那可以查到。
2.入党过程的材料没有规定都要存入党员档案,每个地方要求不一样,一般情况《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自传是肯定在档案里,这些材料足以证明你的入党过程了。
3.正常情况下,你的党员信息和电子档案如果上传到了全国党员库,那可以查到。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任命负责人后,再组织委员补选工作,详细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任命负责人后,再组织委员补选工作,详细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
发展对象原则是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如果本年度没有发展,自动变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二年需要重新推荐成为发展对象,走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