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场所,也可请示上级党组织。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场所,也可请示上级党组织。
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时间或党委审批通过的时间均不是预备党员的转正时间。支部大会和党委审批是履行组织程序,不影响转正时间的确定。
按期转正的情形:转正时间 = 预备期满之日(即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日期 + 1年)。
延长预备期的情形:转正时间 = 延长期满之日(需经支部大会再次讨论并通过、党委审批)。
例如:某同志于2026年4月1日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则其预备期满之日为2027年4月1日,支部大会在2027年4月15日才讨论转正,党委在2027年5月1日审批,只要同意其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仍为2027年4月1日。
按期转正的情形:转正时间 = 预备期满之日(即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日期 + 1年)。
延长预备期的情形:转正时间 = 延长期满之日(需经支部大会再次讨论并通过、党委审批)。
例如:某同志于2026年4月1日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则其预备期满之日为2027年4月1日,支部大会在2027年4月15日才讨论转正,党委在2027年5月1日审批,只要同意其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仍为2027年4月1日。
第一次支委会会议应当是选举支部书记,并研究各委员分工。后续可以再根据情况指定党小组长。
个人认为,参加活动的党员人数可以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建议由全体党员推选出选举大会筹备组人员,后续事宜由筹备组开展,包括会议的筹备和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