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没有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没有缴纳党费,或不做当分配的任务,都属于自行脱党。但也要看这名老师走了之后原学校是否与他进行过沟通交流,进行过党组织关系转接这方面的沟通,如果是党员自己拒不配合,又有记录佐证,可召开支部大会将该党员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除名一事应非常严谨。
来自:  andofalar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936cy  2022-07-2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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