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需要调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上级党委直接指派都可以,不过要看原支部书记的组织关系是否转走,未转走可能需要原支部书记主动辞职或上级党组织免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党支部人数不超过20人时一般不设立党小组,党员人数超过20人,为了方便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就划分党小组。
发展党员的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就是该支部5名党员,计票人、监票人建议从该5名党员中推荐。
个人认为,如果上级党委同一个会议研究通过的此事项,可以出一个批复,批复里把每个党支部的换届时间写清楚就可以。
每名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只能隶属于一个党支部,在一个党支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国有企业成立党支部即可,没要求每个部门成立党支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一般递交入党申请书后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就可以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