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思想汇报体现着从入党积极分子到正式党员的思想变化,属于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应该放入党员档案。
思想汇报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后,2023年11月20日前后,2024年2月20日前后,2024年5月20日前后。个人见解,具体要听支部委员会要求,写之前可以先请教一下支部书记或者组织委员。
我理解这不是补选支部委员,而是需要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当然包括重新选举书记、副书记。因为支部正式党员从3人增到28人,支部已经从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变为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
建议先向上级口头汇报,统一意见后,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
请示和报告用词啰嗦,抛砖引玉,仅供参考:
中共×大学×学院委员会:
建议先向上级口头汇报,统一意见后,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
请示和报告用词啰嗦,抛砖引玉,仅供参考:
中共×大学×学院×支部关于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中共×大学×学院委员会:
我支部于×年×月成立,成立之初有正式党员3名,预备党员2名,支部设书记1名。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8名,预备党员31名。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就支部委员会选举有关事宜进行讨论。大会决定在上级党委批准后,于×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
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是:
1.通过《中共×大学×学院×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建议名单;
3.公布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4.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
5.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6.学院党委委员总结发言。
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拟提名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妥否,请批复。
中共×大学×学院×支部
×年×月×日
基层党委。《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我就读的高校是学生处和党委学生工作部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如果您说的是设立中共×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作为高校党委的派出代表机关,是不可以的。因为《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而高校是基层党组织而非地方党组织,不能派出代表机关。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我认为支部1名党员只是因怀孕请假,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去,正式党员人数并没有减少。不应该撤销党支部,党员大会到会正式党员2人(超过半数)可以开会。
另外,我在《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第3版》(党建读物出版社2020年)第6页找到一个解答,不知道能不能帮您解决问题。“4.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的党支部是否要撤销?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以上,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以暂时保留。但这样的党支部不可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如该党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及以上,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另外,我在《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第3版》(党建读物出版社2020年)第6页找到一个解答,不知道能不能帮您解决问题。“4.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的党支部是否要撤销?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以上,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以暂时保留。但这样的党支部不可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如该党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及以上,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届中可以调整(《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届满正常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