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同志您好,不可以“召开支委会指定一名委员代行书记职责”。
(1)支委会没有指定的权力。
(2)应及时不选,或请示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依据:《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注意:这是指届期内,如果刚好要换届,则应通过选举产生,而不是指派。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8个回答提问者:  Halaa  2022-02-11 16:44
同志您好。不可以。
《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第二项:填写入党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5adwc  2022-02-14 11:05
同志您好。
(1)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转入户籍所在地社区。转入工作所在地社区,估计不会接收。
(2)无固定收入、不按月取得收入人员,主动申报缴费基数。自愿申报,也就是自愿申报多少。有些规定按季度评价、年初确定等等,这些都是次要的。本身就是靠党员自觉,计算方式是次要的,主动缴多少才是关键。在实务中,根本没办法核实,所以不要纠结这些。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93hqc  2022-02-14 13:02
同志您好。
(1)一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外地的公司党组织上级在驻地。
(2)党组织成立、撤销等都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故须向驻地党组织请示。
(3)公司的上级党组织怎么是机关工委?这个需要弄清楚。如果是国企,对应的是国资委党委。如果是民企,对应的是两新工委或镇社区党组织。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xcquy  2022-02-14 16:53
同志您好。不能退还,也不能抵扣以后的党费。
(1)党费多交,视为自愿多缴纳。所述虽然是交错了,但责任由本人承担,视为自愿多缴。
(2)党费应按月足额缴纳。所以不能抵扣以后的党费。
(3)如果是支部上缴给党委的时候多交了,则属于财务问题,可以申请党委以经费的形式下拨,经费使用形式灵活得多。但不能退回,因为退回给支部之后,支部没办法处理这笔款,肯定不能再退回给个人。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oro37  2022-02-15 13:38
同志您好。不可以。
(1)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换行)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2)直接递补肯定是错的。
(3)第十八条写明“在届期内出缺”,但是又换了一行,才说可以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条写的不十分清楚,但还是应该理解为届期内。届期已满,应该按期换届。而不是以任命的形式,侵犯党员的选举权。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julga  2022-02-15 16:42
同志您好。不可以。
(1)依据。《支部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
(2)民主测评需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8个回答提问者:  半瓶水  2022-02-19 22:28
同志您好。
(1)支部选举完成后,书记、副书记需要上级党委批准,支委委员需要上级党委备案。
(2)总支没有审批权,对支部的选举结果不能表决,表决也不起作用。总支可以审查选举是否违规等情况(只是审查)。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hyr74  2022-02-21 11:12
同志您好,不能。
“不属于本单位职工”,那说明组织关系也不在本单位本支部。支部大会表决是本支部党员进行表决。所以,不是能否参加的问题,而是没有参加的资格。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knedo  2022-02-21 16:59
同志您好。
(1)党员身份应予承认。2014年前发展为党员的,只要程序完备,具备党员条件的,承认党员身份。
(2)所谓存疑,可能是调入单位对此把握不准。需要协调沟通,甚至是向调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沟通。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2个回答提问者:  四川一基层PC  2022-02-21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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