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建议成立临时党支部。项目完工,自然撤销。
(2)收尾阶段,还有三四个人,但是没有党员,这种情况,临时党支部仍可以存在一段时间,并不是马上就撤销。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2个回答提问者:  绿野仙踪一片蓝  2022-03-14 21:02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预备期间转移组织关系,可以推迟六个月转正,属于按期转正。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ejbgv  2022-03-15 09:23
(1)需要要在测评表上体现。因为党员都需要参加支部组织活动,评议属于组织活动的一种。
(2)刚转正半年,不宜评为优秀。这属于灵活操作的部分,如果有特别出众的贡献,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没有突出贡献,又评为优秀,何以服众?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vw0dw  2022-03-15 09:27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这里并没有规定什么叫“审查不合格”。一般情况,涉及宗教等政治问题比较敏感。刑事犯罪也应慎重。
(3)建议延长预备期,把相关情况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后,再继续。因为最终还是要上级批准。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11个回答提问者:  弥途行者  2022-03-15 09:56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故,不需要批复。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1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wqa8b  2022-03-15 10:09
同志您好,就叫发展对象。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9个回答提问者:  pioneer  2022-03-09 14:08
同志您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2021年5月),这里面有明确规定。https://www.12371.cn/2021/05/11/ARTI1620729069683208.shtml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0jevf  2022-03-09 15:40
同志您好,
(1)建议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2)一般按单位设立支部,两个独立的单位怎么合并呢?合并了也不利于开展工作。
(3)实际的办法,是成立联合党支部。同样需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5q8d6  2022-03-09 23:23
同志您好,
(1)依据,《支部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2)一般要求优秀不超过三分之一。但这是对最终结果的要求,并不是每个党员在评的时候,必须这样限定。在每个党员评议的基础上,再由党员大会或支委,综合评定。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0eslh  2022-03-10 00:35
同志您好。
没有设立支委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行使支委职能。
来自:  江苏省委党校黄老师5个回答提问者:  龙泽  2022-03-1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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