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主要指县、市、省、中央,以及与县、市、省同级别的党委的组织部
来自:  红星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x5g6w  2021-09-13 16:37
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党籍,不存在转接组织关系的问题。如果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意,可以由原单位党组织出具介绍信,说明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并移交有关书面材料,由现单位党组织接收后,可以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
来自:  红星1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v1we7  2021-09-13 16:39
党代表身份应该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比例划分和名额分配,以及身份资格的认定等,应该咨询召开党代会的党委组织部门或者筹备工作委员会。
来自:  红星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waoqu  2021-09-13 16:40
党员人数是一定的条件,但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工作需要。其他符合条件的,需要成立党委的,由上级党组织审批也可以成立党委,但党员人数同样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来自:  红星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21fbz  2021-09-13 16:54
请转入地党组织联系上级系统管理员,后台可以处理。
来自:  红星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j17j7  2021-09-13 16:48
需要。如果说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经过党组织研究,没有在6个月左右的时候推荐、确定积极分子,但一直主动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这种情况下,可以不需要经常写入党申请书。尽管有“入党申请人不需要经常写入党申请书”的说法,但是很多情况下,入党申请人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较少,隔几年再次提出入党申请,还是需要书面申请的。
来自:  红星8个回答提问者:  风雨兼程  2021-09-13 17:14
中组织部发布过有关规定,具体程序建议咨询上级党委。主要包括,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外出有关证明材料,党组织研究同意并作出停止党籍保留组织关系的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来自:  红星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0gky1  2021-09-13 17:25
一、目前个别省市可以跨省转接,如遇不能系统转接的,需要持纸质介绍信去转入党组织报到;
二、接收党员一般要查看党员档案;
三、在党员信息系统登记是必要的,接收党组织线下转入可以录入党员信息,补录也可以录入党员信息。
来自:  红星7个回答提问者:  张宪宝  2021-09-13 17:29
1.没有见过选举办法需要提前公示的;但有关选举的原则,比如差额、等额选举,职数设置等原则应该在换届方案中已经明确,并提前公布实施过。
2.“两推”中的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环节,可以对委员、书记、副书记同时进行投票推荐,同一被推荐人的不同职位票可以累计记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票中,双过半即有效;
(个人观点)若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票未过半,不宜认定为推荐有效,而应该及时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后,再组织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理由:一是书记、副书记人选必须由多少党员同意推荐,二是推荐候选人需要上下沟通进而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要确保上下意见一致。
3.民主推荐大会应到会人数按规定执行即可,没有公示要求。
来自:  红星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bgl4x  2021-09-12 18:12
首先,您所列“第十条”是代表推荐,不是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
其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明确要求“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但同时也规定“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其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根据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农村党支部作为党的战斗堡垒,是村级自治组织、村级事务的领导核心,承担农村治理各项任务,群众基础是必要条件,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必须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才具备领导权威。所以村民代表推荐是必要的。在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情况下,要通过合法程序实现,就要在党内选举的过程中打好“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的基础,也就是说村民代表意见作为党委选举的重要意见。
总结,村民代表群众提出意见候选人提名意见是实现基层自治、形式民主权利的体现,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并不违反党内选举办法。
来自:  红星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fse2x  2021-01-0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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