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3名支部委员,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明确了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该校学习(无学籍,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这样的表述既说明了你的学习经历,又解释了学籍的情况。如果表格中有额外的说明栏或备注栏,你可以进一步解释你的情况。
支部的委员分工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来决定的,如果支部认为有必要且符合上级要求,纪检委员兼任青年委员是可以的。
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