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到会正式党员达到会议要求的人数,可以召开,候选人因故不能出席建议出具书面报告。
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委候选人由下至上推荐产生。根据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条例规定,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候选人应由自下而上推荐。先由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由党组织确定初步人选后,再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然后由上级党委审批后,交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换届选举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必须是本单位党员,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群众基础,并经支部内全体正式党员酝酿认可并报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方可确定为支部委员候选人。
跨省转接仍然要纸质介绍信。转接的时候请到原单位开具纸质介绍信,如果新单位没收到信息,请在新单位补录吧。
《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三年换届,换届由上级党组织主持。正常需要走“三请示三批复”流程。建议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